河南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guī)范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編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開內(nèi)容
政府機構職能和領導名單。
政府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
行政許可及辦事服務的事項、依據(jù)、條件、數(shù)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其他服務事項。
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目錄編排體系
河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號、索引號、信息內(nèi)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生成日期、發(fā)布機構、詳細信息
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qū)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生成年號”、“信息順序編號”四組代碼構成。
公開內(nèi)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nèi)容。
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三類。
公開時限。公開時限指信息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三、政府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一)受理機構。本政府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為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
辦公時間: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
(二)主動公開信息。
1.公開方式。主要通過本單位網(wǎng)站(網(wǎng)址為:http://www.hnbrc.gov.cn)、新聞發(fā)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予以公開。并根據(jù)需要采取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以本行政機關及本行政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行政機關聯(lián)合發(fā)布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請。
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政府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網(wǎng)上報送即可。
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的形式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網(wǎng)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信函、電報、傳真方式提交。
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到受理機構直接申請。
口頭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經(jīng)申請人確認后生效。
2.申請的辦理。
登記審查。受理機構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辦理答復。受理機構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不屬于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lián)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答復的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書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紙質(zhì)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3.收費標準。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依申請?zhí)峁┱畔?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監(jiān)督保障
(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河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
河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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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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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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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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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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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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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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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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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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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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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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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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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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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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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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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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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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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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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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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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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 內(nèi)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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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 申請。請?zhí)峁┫嚓P證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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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受理機關無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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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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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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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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